长三角新能源汽车钻研院有限公司4#楼液晶电视及其伴随服务采购已具备招标前提,工程所需资金起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约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切合本项目招标布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与该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长三角新能源汽车钻研院4#楼液晶电视及其伴随服务采购。
2、工程地址: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期要求: 10日历天。
4、质量尺度:合格。
5、发包内容:长三角新能源汽车钻研院4#楼液晶电视及其伴随服务采购(包工包料)、数量详见附件。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领域适当调整的权势。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前提:
1、供货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出产厂商或经销商。
2、供货人必须是有能力依照询价函划定的要求供给设备,并进行有关服务。
3、供货人该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划定前提,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治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司法律规行为、被依法取缔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治理部门公示限度但限度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破产、财富被收受、冻结、破产等状态。
4、本次询价采购人一律不接受结合体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招标人(公章):长三角新能源汽车钻研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 0515-88190201
2016年03月01日